2018年4月20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粘膠纖維紗線(Viscose Filament Yarn)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涉案產品的進口未對印度國內產業(yè)構成實質性損害,故建議終止對華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本案涉及印度稅號5403.31、5403.32、5403.33和5403.41項下的產品。
2005年4月7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烏克蘭的粘膠纖維紗線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4月4日,印度對華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對烏克蘭涉案產品作出否定性終裁并終止對烏克蘭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2006年5月24日,印度開始正式對華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2008年5月23日,印度商工部對華涉案產品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2009年5月22日,印度對華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2011年2月25日,印度對華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2年2月24日,印度對華涉案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并于2012年5月4日延長反傾銷稅。2017年4月24日,印度商工部對華粘膠纖維紗線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