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直通車
會展的學科定位
會展學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已基本滿足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規(guī)定的關于學科應具備的標準條件。
從我國現有的國家主要學科分類目錄中,所有一級學科難以涵蓋會展學科范疇。在將來國家有關學科專業(yè)目錄調整中,可以新增會展學一級學科。
現有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中,所有的一級學科皆不能涵蓋會展學范疇。與會展關聯(lián)不密切的一級學科不可能是會展學的上位類。與會展關聯(lián)最密切的一級學科莫過于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新聞學與傳播學這四個大學科,在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中三位數字代碼為一級學科,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新聞學與傳播學在該目錄中都是一級學科,也不能涵蓋會展學的范疇。
會展學的歸類
會展學歸入經濟學具有明顯的局限性:同一部門、單位的一些學術會議、文化展覽乃出于科研、教育、文化、宣傳的目的,并非經濟目的,往往談不上經濟效益。
會展與旅游雖有交叉,構成會展旅游,但會展與旅游是兩個獨立的體系,會展參加者不一定就是旅游者,會展旅游只是會展的衍生物,會展與會展旅游是主從關系,將會展學歸入旅游學范疇,顯然不妥。
會展學歸于博物館學更是與當今會展旅游、網上會展等會展實踐相去甚遠。會展學與博物館學有明顯區(qū)別,博物館展品主要是文物標本,展出時間為永久性,展出目的是觀賞和科研。會展展品有的是宣傳品,有的則是經貿商品,展出時間為臨時性,展出目的除觀賞和科研外,更多的是貿易和宣傳。
同樣,也不能將會展學歸入藝術學,展覽藝術只是展示手段,不是展示目的。
展覽會中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展示設計偏于藝術范疇,不屬于管理學范疇,會展中大量使用的現代信息技術等也不屬于管理學范疇,因此,管理學也不能涵蓋會展學的所有范疇。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會展學不宜定位于工商管理下位類,F代會展中的大多數為經貿類展覽會,其舉辦目的主要是營銷推介、促進貿易,經貿會展的管理部門、組織者、舉辦者、參展者、專業(yè)觀眾、客商等都與經濟管理有關,因此有人認為會展學應歸類于工商管理,但必須看到有一些教育、文化、科技、衛(wèi)生、法律等主題會展屬于公益性、宣傳教育性的宣傳展示活動,其組織者、舉辦者、參展者、觀眾與工商目的無涉,歸入工商管理似有不妥。好比網絡技術可以用來進行網絡營銷,成為促進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工具,但不能將網絡技術歸于經濟范疇。經濟類會展是會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絕不是全部。
作為會展科學理論體系,必須能對所有類型的會展予以涵蓋,以所有類型會展為研究對象,總結、概括、指導各類會展的實踐,如此方能體現會展學理論的科學性、全局性、戰(zhàn)略性,避免功利性、片面性、局限性。
會展學應為獨立的一級學科
考慮會展學科定位,必須考慮會展的本質屬性:會展是一個信息棧,會展信息交流屬于“棧交流”。
在社會信息交流中,在信息發(fā)送者S和信息接受者R之間還有數量不等的中介環(huán)節(jié)的介入,如會展中心、圖書館、情報所、博物館、檔案館、出版社、書店、電視臺、廣播站等。在信息流動的整個信息鏈中,這些中介環(huán)節(jié)好比是鏈中節(jié)點。這些節(jié)點可以進行信息的存儲、轉換、處理、傳遞,如同商品流通中的貨棧一樣,我們就將這些節(jié)點稱為“信息!。
展覽會是參展商與觀眾信息之間交流的信息棧,參展商為信息發(fā)送者,觀眾是信息接受者,展覽會是信息棧,參展商與觀眾需要以展覽會為信息交流平臺,在展覽會這個信息棧中充分交流信息;會議是發(fā)言人與聽眾之間信息交流的信息棧,發(fā)言人為信息發(fā)送者,聽眾是信息接受者,會議是信息棧,發(fā)言人與聽眾需要以會議為信息交流平臺,在會議這個信息棧中溝通交換信息。
會展中心與圖書館、情報中心同為信息棧,但圖書情報信息交流以文獻信息交流為主,會展信息交流以非文獻信息交流為主:會議以口頭信息交流為主,展覽會以實物信息交流為主。會展信息交流與圖書情報信息交流是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是共軛互補的關系,據此會展學與圖書情報學應該具有平等的學科地位。
在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中,“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代碼870,為一級學科,會展學作為與之共軛的學科,理當成為一級學科。
綜上所述,在將來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調整更新時,建議新增代碼為三位數的一級學科———會展學,下設會展史、會展管理、會展信息學、會展藝術、會展經濟、會展旅游、會展心理學、會展社會學、會展文化學等二級學科。
